中报]梅轮电梯(603321):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时间: 2023-08-23 21:47:41 |   作者: 产品展示

产品介绍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 公司负责人钱雪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玉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玉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的策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入资产的人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不是真的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没办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128.46%,主要系公司通过精益生产,成本优化等多项措施,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加125%,主要系公司通过精益生产,成本优化等多项措施,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紧密关联,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救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实物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实物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梅轮电梯于201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主要从事客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配套件的产品研制、生产、销售及整机产品的安装和维保业务。基本的产品包括客梯、货梯、医梯、观光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立体车库及配套件,大范围的应用于住宅、商场、酒店、公共设施等诸多领域。

  今年以来,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贸易投资放缓,全球需求收缩。国际环境的变化对中国经济的不利影响仍在进一步加深。尽管面临压力和挑战,但随着就业改善、居民收入增加、内需拉动逐步增强、供给结构优化调整、新动能成长壮大,经济稳步恢复,发展质量继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5%,明显快于2022年全年3%的经济提高速度,也快于疫情三年4.5%的年均增速,经济稳步的增长回升态势显而易见,彰显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

  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地位之称的房地产行业一直是电梯新梯需求的导向性行业,为电梯产业经济的发展提供动能。2023年1-6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额6.31万亿,同比增长1.1%。面对房地产行业基本面仍然疲弱状态,中央和各部委频繁释放积极信号,各地全面优化“因城施策”措施,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逐步减缓。特别是《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将对电梯企业的订单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加之伴随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中国制造2025、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产业集群建设战略的实施,都将有效支撑电梯行业稳步发展。报告期内,行业情况发展如下: 1、伴随国家城镇化进程发展,电梯行业需求仍长期存在。随着我们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准不断提高,城镇化进程和人口老龄化给电梯市场带来刚性需求,电梯行业规模将不断扩大,电梯保有量将大幅增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装电梯工作,多次作出部署。2018、2019、2020年,连续三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及老旧小区电梯改造,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再开工改造一批城镇老旧小区,支持加装电梯等设施。另一方面,在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行的影响下,全行业更加聚焦后电梯新蓝海市场,大量如民用住宅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建设、轨道交通、老旧电梯改造、维修和保养等需求得到重视。

  2、民族电梯品牌崛起,市场竞争格局出现变动。辩证的看待新常态的市场格局,因竞争、淘汰而挤压出的市场空间为具有优势的民族企业创造了战略机遇。民族企业在发展中凭借良好的产品性能、广泛的经销网络、完善的产业链配套以及对国内市场的深入了解,逐步占据电梯市场,以外资品牌为主体的市场格局出现一定松动。

  3、产业链集群效应明显,电梯市场日趋完善。行业发展至今,目前正处于战略转型阶段。电梯市场逐渐形成产业链集群效应,电梯零部件、控制系统、整机生产制造等环节相互配合、协同发展的电梯市场日趋完善。行业加速整合,市场环境的变化正推动着优质企业加速主动适应变化。

  4、智能化转型与数字化升级是电梯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智能制造是中国工业转型升级的方向,高效、节能、环保是行业普遍的共识,智能化转型与数字化升级是电梯企业的发展方向。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多元共治、改进电梯安全监管机制的思路指导下,电梯智慧监管进一步推进,电梯企业通过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智能化物联、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在电梯服务中的应用推陈出新,改善产品、提升用户体验。

  总的来说,在新型城镇化的推动下,民用住宅、商业配套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继续带来巨大的电梯新增需求,预计未来电梯行业仍保持一定的增长。公司仍看好电梯主业未来发展前景,将维持对品牌、渠道升级以及服务质量提升的资源投入。

  公司采取全产业生产运营模式,从物料采购到生产制造,从研发设计到安装维保,从物流配送到营销网络,涵盖产业链上的各个环节,注重电梯产品的全产业链可控性,为客户提供安全可靠的电梯相关产品。

  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有原材料、电梯外购件、外协配套件、生产辅助材料等。公司的物料采购由采购部与生产部执行。采购部负责规范市场信息的收集,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开发、评审、确定和跟踪,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分析并调整采购策略和采购价格,保持采购成本的优化;负责采购资料管理,供应链(包括供应商管理、物料供应过程的异常处理、质量问题)管理,进行供应商资料库的维护工作。

  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发展的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物料需求由物料申请部门根据目前库存状况、产能、订单要求等综合情况提出,并开具外购申请单,生产部根据外购申请单以及结合正常采购周期等情况制作采购订单,经相关权责人员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订单发出后,采购订单的签发人应当对订单的状态包括交货情况和产品质量及时进行跟踪。采购产品验证参照《进料检验规范》执行。供应商选择原则上必须是合格供应商。当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向非合格供应商采购时,应征得部门主管批准。当采购物资不合格时,由品质部出具质检说明,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提交生产部及技术研发部会审,经审批后进行退货或降级处理。生产部、销售部、品质部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各部门间通力协作,及时沟通,保障产品生产计划,保证产品质量。

  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订单)进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于不同建筑物及客户对电梯的装饰、规格、安装方式、性能指标往往有不同的要求,因而电梯产品中绝大部分为定制产品,公司一般根据客户订单的参数要求提供定制产品,形成了“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采购所需原材料并按照业务计划生产。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个部分,主要以内销为主,内销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目前营销服务网络已经覆盖全国,通过全国的销售网络和经销商伙伴,在获取订单后,根据客户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定制方案,同时亦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方式获取政府采购、客户集团采购等领域的重大订单,为客户提供电扶梯及安装和维保服务。外销采用以经销为主的模式。

  在直销模式下,公司为扩大销售规模,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公司会采用居间服务模式推广业务,即公司在产品直销时,通过从事相关业务的居间商的介绍而促成交易,最终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

  ①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大包合同项目中,公司一方面需要向客户提供电梯设备,另一方面也需要为客户提供电梯的安装服务。直销大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电梯的设备价款和安装价款(质保期内维保免费),公司在完成电梯安装并取得监督检验机构颁发的检验合格报告后确认相应的安装收入,并从客户处获取安装价款。针对大包合同项目中的安装服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将电梯的安装业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进行,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并支付相应的安装成本。该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不仅要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而且也要通过公司对其的审核认证。为保证电梯安装的质量,如果该地区经销商具有安装资质,公司一般会将安装业务委托给该经销商进行。此外,公司对重大政府项目及周边地区的项目等,也存在自行安装电梯的情况,在自行安装电梯过程中,会外购部分辅助安装工程劳务。

  ②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买断设备项目中,公司只需向客户提供设备,而不负责设备的安装,合同中只包含设备价款。在这种模式下,电梯设备的安装经公司同意,由客户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公司进行电梯安装,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

  ③经销商经销项目中,公司只需向经销商提供设备,而不负责设备的安装,经销合同中只包含设备价款。在这种模式下,经公司同意,最终客户与具有安装资质的经销商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签订安装合同,公司对该安装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

  公司对于第三方安装单位的监控指导措施主要有:1)制定电梯安装安全及合作单位的选择标准,检查安装单位有无取得相关许可资质、有无办理开工告知和监督检验手续;2)提供安装技术指导,对合作单位的安装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保护措施进行评审,指派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或通过远程监督的方式对安装工程进行技术指导;3)加强电梯安装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派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开工告知内容是否与现场相符,有无非法转包、分包和无证上岗行为等。

  ①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大包合同项目中,公司一方面需要向客户提供电梯设备,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为客户提供免费维保服务。针对大包合同项目中的维保服务,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将电梯的维保业务委托给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与安装业务同时委托)进行,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支持及监控。该第三方安装维保公司不仅要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资质,而且也要通过公司对其的审核认证。为保证电梯维保的质量,如果该地区经销商具有安装维保资质,公司一般会将维保业务委托给该经销商进行。此外,公司对重大政府项目及周边地区的项目等,也存在自行维保的情况。

  ②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直销买断设备项目中,公司只需向客户提供设备,而不负责电梯后续的维保。在这种模式下经过公司同意,电梯的维保由客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维保单位进行,公司对其提供技术支持、质量监控。

  ③经销商经销项目中,公司只需向经销商提供设备,而不负责电梯后续的维保。在经销模式下,经过本公司同意,具有资质的经销商或第三方维保单位可以直接向客户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公司对经销商或第三方维保单位提供技术支持、质量监控以及有偿或无偿的提供部分需更换的电梯配件。

  另外,除上述电梯销售时的维保业务外,公司也会在公司所在地及自有品牌产品较为集中的地区承接部分质保期外的日常电梯维保服务。同时为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公司建立三级备件库;公司工程安装服务内容将工程安装转为向工程安装服务解决商转变。建立了精干的专业安装队伍和全国性的售后服务网络及备品配件供应体系。通过软件后台收集客户突发问题,为客户提供 24 小时“零距离、全天候”服务。

  公司致力于不断跟踪和学习电梯行业国内外的领先技术,推动电梯产业向安全、高效、环保、智能化发展,实现产品和技术更好的服务于客户、服务于大众,服务于社会,始终坚持完成使命:勇当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践者。

  公司一直专注于电梯及其相关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梅轮企业技术中心经省级认定以来,加强管理和中心建设投入,积极引进人才,使技术中心得到壮大和提高。通过以自主创新为主,自主创新与合作创新相结合的创新战略,开展主要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形成超高速乘客电梯、大吨位载货电梯、S600控制系统、浅底坑加装电梯、无机房钢带梯、重载型扶梯控制柜、新型扶梯控制柜S300、无机房消防员电梯、端部带回转轮扶手转向装置等新产品、新技术。大大增强了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研发的产品并及时投放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名牌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等多项荣誉,通过了欧盟CE认证、TUV VDI4707电梯能效A级认证、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O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主要产品的技术与安全指标通过欧洲国际CE认证、TUV能效认证、CQC节能认证,公司产品技术成熟,品质优良,整机性能技术水平优良。2019年荣获CNAS国家实验室认证及特种设备生产A1资质,是全国首批获得A1资质的企业。

  公司是国内电梯品牌中品种最全、技术实力最强的企业之一,在电梯行业享有较高的声誉,是中国电梯协会理事单位,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0中国标杆智能工厂”、“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获得“绍兴市市长质量奖”、“浙江省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浙江制造标准认证”、“中国轨道交通信息化标杆企业”、“省级云标杆企业”、“浙江省装备制造行业数字化领军企业”、 “浙江省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全国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单位”、“中国绿色节能环保品牌”、“ 浙江省企业优秀品牌创新成果”、浙江省第八批大数据应用示范企业、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等荣誉。

  多年来公司立足科技进步,注重产品开发和质量管理,以国家产业政策为依据,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以提高技术含量为主攻方向,高起点、高标准开发节能环保安全的高新技术电梯产品。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始终贯彻秉持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技术中心在钻研于新一代电扶梯技术、高速梯、零部件以及服务解决方案,尤其在数字化创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研究成果。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品商用型扶梯、大高度层门板、平台别墅梯等已取得了多项国家授权专利;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产品远程运维系统、按需维保系统、第四代控制柜、新结构12度自动人行道等均达到先进水平。

  公司注重促进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逐步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企业自主创新体系和科研人才队伍。公司拥有一支稳定、专业的技术研发队伍,建立了技术研发人员考核与奖励办法,形成了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公司不仅自主研发科技创新,同时又有对外合作创新。公司与浙江大学、绍兴文理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多家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进行产学研合作,引进了院士工作站,对电梯的前沿、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掌握了电梯设计及制造的核心技术,如永磁同步技术,能量回馈技术、运行中可变速技术、四象限技术、储能驱动技术等,在电梯安全可靠性、舒适性(振动和噪音控制)、智能化控制,以及节能减排方面达到了先进标准。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响应客户需求”为原则。智能识别,提供多重乘梯安全保障,如电动车识别,烟雾识别,倒地识别,困人识别,扒门识别,实现轿内行为识别联动控制系统,让电梯更智能;近年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了健康梯产品,抗菌抑菌材料、无接触智能操控和杀菌净化等系统,如语音、手势、手机、AGV等呼梯系统,不需要接触实体按钮,即可智能登记上行、下行、楼层等乘梯指令;空气消毒净化系统、扶手带杀菌系统,智能地对电梯轿厢内空气、扶手带进行消毒净化。

  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400余项授权专利权。公司及子公司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均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掌握电梯核心配件、控制系统生产技术能力的整机制造企业,具备规模化的电梯核心部件生产能力。公司相继开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种配件产品。公司生产的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使用的核心部件,包括上下部驱动、扶梯子系统、扶梯控制系统、桁架、梯级、扶梯预制线缆、直梯控制系统、直梯龙门架、轿厢体、对重架、机房部件、井道部件、层门装置、门板、门套等,上述配件基本为公司自主设计与加工制造。公司规模化的电梯核心部件生产能力和浙江、江苏两大生产制造基地,一方面能有效降低成本,保证公司各核心零部件产品质量,以提高整机产品的质量与性能,另一方面大大地降低了制造和运输成本,减少上游供应商影响,及时快速应对市场需求。

  公司将全国市场按区域划分,在全国设立多个销售办事处。采取内外销并举发展的市场策略,根据顾客与市场的变化,重构战略销售渠道。依托核心技术产品,结合业务特点和客户群体,公司做好营销渠道的精细化、一体化、扁平化管理。依托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优化目标客户和项目档案的统一数字化管理,根据消费者画像,按照客户层级精准策划,实施差异化营销,整合营销资源,凝聚营销合力,实施多产品组合式推广。

  在国内市场,目前公司的营销服务网络已经覆盖全国,营销网络布局十分广泛,兼具销售、工程安装、维保服务、大修改造等一体化职能。目前,企业已形成集项目咨询、现场勘测、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施工,维护保养的全链条解决方案,支撑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

  公司建立了“技销合一”的团队协作体系,可以及时掌握市场动态,更快捷地对客户需求做出反应。公司在加强营销队伍建设的同时,积极寻找新的经销商,与一些资金实力雄厚并且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建立紧密合作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更新产品的有关信息,保持和顾客沟通渠道的畅通。在海外市场,公司以“专业、专注、专家”的特质,吸引了众多的海外客商,特别在一些审核严格的政府重大工程中,不断取得优异业绩,获得订单目前已经在亚洲、南美洲、北美洲、非洲、大洋洲等市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网络。

  集团公司以中新EAI (实现自动出图,快速报价,电子合同签订)、ERP(实现业财一体,银企互联等)、5GMES(设备物联,生成过程自动化等)、按需维保(物联网+、远程监控、大数据分析) 等核心业务系统为基础,完成建设信息化统一数据平台,从上游供应商到下游客户整体产业链计划协同管理,信息流无缝交互,实现生成过程自动化,企业管理网络化,商务运行电子化,实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先后被评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两化融合2A体系认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优秀场景,浙江省第一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应龙杯”2023中国制造行业优秀信息化团队-梅轮电梯数字化转型团队等。

  公司核心经营团队务实稳健,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对电梯行业有深刻的理解,为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不断加强激励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致力于培养掌握电梯行业知识和技术技能,今后可胜任电梯安装维修、机器人装调维修、自动生产线智能设备维修、电梯及机电产品设计与制造、智能产品检验检测等岗位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组建高素质、优绩效、诚信务实、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人才队伍。

  公司将继续秉持以“以质量为核心、以服务为重心、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进一步创新技术、提高品质、强化服务、诚信经营,努力把“梅轮”打造成一个卓越的电梯品牌。

  2023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依然严峻、经济回暖和复苏仍需时间,行业竞争更加激烈,我们既面临着经营环境不确定的严峻挑战,也将迎来活力释放、动力增强的发展机遇。梅轮电梯在公司董事会坚强的领导下,坚持高质量发展战略定力,继续全面深化管理变革。对外充分发挥“梅轮”品牌优势,激励合作伙伴,抢抓市场订单;对内继续实施机制优化、组织赋能,通过管理革新释放潜力。

  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074.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64%;利润总额4,199.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4.1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68%。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09,690.90万元,负债总额94,811.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5.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4,634.08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1%,同比增长0.53个百分点。

  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公司围绕效率提升,加强产品质量的管控,注重产品服务,降低产品故障率;继续深化内部管理改革,优化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与已有战略客户的合作,积极拓展新的优质客户,提升战略客户订单金额;聚焦轨道交通产业机会,抓住重点建设高峰,积极参与市场投标,提升轨交项目订单获取能力,实现了销售量的一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资收回金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年产直梯20000台,扶梯5000台新建项目,详见2018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已投资20,318万元,其中智能化生产车间已于2020年5月31日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综合大楼已于2022年6月基本完工并投入使用;试验塔已基本完工。鉴于施工进度影响,导致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延期,预计2023年9月完成。目前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新厂已正常生产经营。

  梅轮电梯智能制造研发中心项目,详见2022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梅轮电梯智能制造研发中心项目》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8月拿到新建项目用地,2022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预计2024年9月完成。截至报告期末,梅轮电梯智能制造研发中心项目已投资4,140万元。

  公司于2020年7月1日与中振更上机电有限公司、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融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中车绿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苏州绿脉创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并签订了《关于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根据约定,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使用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5,0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财产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24.97%的财产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为25,000万元,其中实缴出资额为25,000万元)全部转让给更上机电,转让价款为25,625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额收到转让价款并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公司将不在持有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财产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2022年8月4日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财产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2022年11月24日披露的《关于转让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财产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3年1月17日披露的《关于转让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财产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苏州吴江绿脉产业投资基金财产份额交易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施塔德电梯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准安,业务范围:制造加工销售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停车设备、电控设备、光纤设备及成套配件,以及上述产品的安装、维修、保养,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资产人民币761,437,307.92元,净资产人民币443,965,086.12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27,419,460.77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26,039,100.69元,营业成本91,068,628.54元,主营业务利润33,787,666.02元,净利润6,999,713.27元。

  公司产品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经济运行周期等因素影响较大,若宏观政策、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将影响电梯行业的景气度,影响公司的业绩。公司密切关注和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走势,主动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积极灵活调整市场策略和经营管理策略,以创新为驱动力,通过场景化的解决方案来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随着行业的不断延伸,各类参与主体明显增加,行业竞争加剧,客户需求的多元化、精细化、综合化要求逐步的提升,只有高质量的产品、精准的市场定位以及丰富的运营经验才能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如果公司不能正确判断、把握行业的市场动态和发展趋势,根据技术发展、行业标准、客户需求及时革新技术和业务模式,将存在因竞争优势减弱而导致市场份额下降,经营业绩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战略客户开发力度,构建客户分层分级管理体系,提升客户的经营能力;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场景化解决方案能力;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提升用户体验,提升电梯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价值;打造流程型组织,提升运营效率;创新经营方式,发挥自身技术、生产、服务优势,把握市场发展的新机遇,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构建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格局。

  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资产购置价格等生产要素价格上涨使得制造业普遍面临成本压力,而电梯行业的成本变动幅度与产品售价端价格变动不一致,而且公司受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会对本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带来较大影响,未来若出现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公司产品价格无法同比上涨的情况,则可能导致公司的利润水平受到挤压,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紧跟市场趋势,密切关注原材料价格行情变化,通过及时调整采购政策、保持产品价格策略的灵活性以化解或减弱不利影响;同主要材料供应商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公司的规模优势及议价能力,积极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活动,通过优化库存储备管理、提高效率效能等措施切实有效降低总体成本。

  公司生产的电梯产品属特种设备,国家法律已经明确电梯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保、改造工作均需遵守相关法规与规范,并取得相应资质,交付使用前须由国家质监部门强制检验,但使用及维保过程中仍存在出现质量问题的潜在风险。由于资源、技术、成本等限制,公司对部分零部件和少数产品采取外购、外协的方式。此外,公司产品已销往多个国家和地区,须执行多个国家的质量标准。针对此风险,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安装和售后服务体系,设立品质部,专司质量控制和督查职责。

  在行业亦寻求突破或转型升级的过程,市场环境对公司挑战与机遇并存,对公司经营层的战略选择能力、整体经营把控能力、内控体系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提倡风险管控,稳健运营。在开展管理流程改革过程中,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重新梳理公司组织架构,并持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控规范,增强执行力和风险控制力,优化各项资源配置,引进高质量专业和管理人才,构建高效团队,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将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2年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 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 理财事项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全部获得审议通过。

  2023年2月1日,陈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公告编号:2023-003)2023年2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钱雪林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钱雪林为公司总经理。(公告编号:2023-004) 2023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董事会提名选举钱雪林、钱雪根、钱锦、魏吉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章勇坚、濮德意、陆文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6月26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朱虹女士、肖佳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告编号:2023-022)

  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推选倪建芳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告编号:2023-024)

  2023年7月12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5)

  2023年7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田建华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钱锦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6)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核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均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制定了公司环境保护体系制度并严格执行,2018年7月公司通过ISO14001:2015环境管理认证。公司至成立以来,未发生任何因违反环保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废水:公司排放的废水经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绍兴污水处理厂,进一部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钱塘江,以此公司的废水排放对厂区周围的水环境没有影响。

  废气:公司购置的德国瓦格拉尔自动喷粉设备配套脉冲反吹塑粉回收装置,粉尘经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噪音:公司厂界各预测点昼间夜间噪音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夜间≤55dB),公司为白班制,夜间不进行生产,项目噪音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所以不会对周边环境带来影响。

  固体废物:公司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签订了固定废物转运处理协议,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每天派转运车辆进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公司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大环保投入,采取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从源头预防环保污染,并强化过程管控及末端治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法规标准要求,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持续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绿色工厂建设。

  进一步加大科研力度,加强基础研究投入实现机器换人,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新产品开发,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档次的同时,提高物料利用率、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

  (1)加强对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废物规范达标处理后的现场监督管理,准确及时记录和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预防各类废物的事故性排放,提高环境监理水平。

  (2)目前公司的各类固废基本上做到合理利用或规范处置,但应继续强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及时进行安全规范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3)加强环保知识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建立各项环保目标责任制度,车间排污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奖惩分明,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使公司合理节能降耗,减少污染,降低成本。

  (4)制定相应的防控和持续改进措施,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持续改善公共责任绩效,成为行业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

  公司积极相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号召,采用电和天然气作为主要能源,舒缓温室效应,改善环境质量,彻底杜绝了使用燃煤锅炉造成的大气污染。根据行业碳排放量情况调查,公司单位产值碳排放量指标优于行业前20%水平。被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优秀场景”。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

  一、截至目前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 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对发行人构成 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 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二、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期间,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人 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 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三、本人在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的股东期间,凡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有任何商业 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

  务,本人将按照发行人的要求,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发行人,由发行人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以避免与发行人 存在同业竞争。四、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经济损 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 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 人的股份不得转让。

  一、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 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公 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人提名的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 和勤勉责任。二、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或者其他企 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控制的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公司 发生关联交易。若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 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的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按照正常的商业条 件进行,且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且保证不利用股东地 位,就公司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 动,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另外的股东合法权益的决 议。三、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公司签订 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 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四、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 失,本人将向公司作出赔偿。五、本人以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中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未履行上 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公司的股份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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